各分党委、党总支,校属各单位:
根据《长安大学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》和《长安大学2019年处级领导干部换届调整工作实施方案》精神,结合工作实际,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,决定公布副处级空缺岗位,同时征集个人意愿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公布空缺岗位
副处级空缺岗位见附件1。
二、征集意愿
副处级空缺岗位分为4种类型:①学院(系)副院长(副主任)岗位;②机关职能部门及其他部门副处级岗位;③分党委、党总支副书记岗位;④直属单位副处级岗位。
符合提任副处级领导干部的人员按岗位类型填写《副处级空缺岗位意愿征集登记表》(附件2),同时签订《承诺书》(附件3)。
三、任职基本条件和资格
空缺岗位拟任人选须符合《长安大学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》(长大党组[2019]108号)和《长安大学2019年处级领导干部换届调整工作实施方案》(长大党组[2019]115号)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和资格,具体摘要见附件4。
四、有关要求
1.各分党委、党总支,校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将本通知精神务必传达到本单位的全体教职工,确保广大教职工的知情权、参与权和监督权。
2.请有意愿从事副处级岗位管理工作的人员,认真学习《长安大学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》(长大党组[2019]108号)和《长安大学2019年处级领导干部换届调整工作实施方案》(长大党组[2019]115号)的有关规定,按照《副处级空缺岗位意愿征集登记表》中规定的填写说明,严肃认真表达个人意愿,准确填写《副处级空缺岗位意愿征集登记表》,对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。
3.纪律要求。在本次干部换届调整工作中,全体教职工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,自觉遵守“九个严禁、九个一律”纪律和“十不准”规定。各级领导干部要出以公心,正确行使干部推荐提名权,按照规定的标准、条件和程序推荐干部,为选拔好干部举贤荐能。在干部换届调整过程中,对那些出面“打招呼”和请托“打招呼”的人将严肃处理,发现一起,查处一起,经查属实的取消提拔使用资格,并给予纪律处分。
所有登记意愿的人员、谈话人、被谈话人、干部换届调整过程中的工作人员须由本人亲笔签订《承诺书》。
4.时间要求。请填报意愿人员,于2020年1月6日(星期一)下午5:00前,将填好的《副处级空缺岗位意愿征集登记表》《承诺书》及有关材料纸质版由本人报组织部,《登记表》电子版发组织部邮箱:zzb@chd.edu.cn,逾期不再受理。
组织部办公地点:渭水校区北辰楼1003室
联系电话:61105077,61105073
附件:
1.副处级空缺岗位一览表
2.副处级空缺岗位意愿征集登记表
3.《承诺书》
4.选拔任用处级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和资格
组织部
2020年1月2日